當事人原僅係與友人一同前往知名潛水地點進行潛水,另同團他人臨時加入一同前往,最終卻不幸發生意外罹難,當事人卻僅因協助發放裝備,被媒體稱為「助教」等情,遭檢察署以「過失致死」案由列為被告訊問偵查,在律法寶團隊律師擔任辯護人協助釐清說明下,成功替當事人說服檢察官,替當事人獲取不起訴處分,免除牢獄之災。
一、案件背景:潛水事故後遭誤認為「助教」成被告
本案當事人與友人一同前往知名潛水地點參與休閒潛水活動,活動過程中另有其他人臨時加入同行。不料當日發生不幸意外,造成同行者溺水罹難。媒體報導時錯誤稱當事人為「助教」,導致檢察署隨即以「過失致死」嫌疑將其列為被告進行偵查。
二、律師策略:即時澄清角色定位與責任歸屬
律法寶律師團隊擔任辯護人後,迅速蒐集潛水團報名紀錄、當日現場安排、潛水裝備來源等細節,並強調當事人非主辦單位、無指導或教學身份,僅因協助分發裝備而遭誤認,且當事人並無任何法律上之注意義務違反。
三、結果: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,免除刑事風險
經律師層層釐清事實並與檢察官充分溝通後,檢察官最終認同我方立場,認定當事人並無過失致死的構成要件,最終作出不起訴處分,讓當事人免於刑事起訴與未來前科之虞,亦得以恢復正常生活與聲譽。
四、專業提醒:被冤列刑案時,及時辯護是關鍵
實務上,許多刑案在偵查階段若未妥善說明、釐清,極易進入冤枉起訴的風險。特別是在媒體或社群輿論壓力下,無辜者更需靠專業律師即時介入辯護,協助還原真相,避免不必要的刑責與人生停擺。